全球最低税争议预防与解决机制的建构
陈镜先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讲师
关 键 词:全球最低税改革;税收确定性;国际税收争议;争议预防;争议解决
摘 要:
为了应对税收竞争问题,139 个税收管辖区在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下就全球最低税改革达成共识,目前已经进入转化实施阶段。基于全球最低税制度的复杂特征,其实施可能会引发涉及法律概念解释、规则适用顺序、相关规则衔接等方面的诸多税收争议,进而对税收确定性带来挑战。为此,有必要及时建立配套的争议预防与解决机制。在理论层面,需要将争议预防与解决相结合,平衡保护国家税收主权与纳税人权利,促进多元国际税收争议预防与解决机制的协调发展;在制度层面,不仅需要明确争议预防机制的类型和效力,还需要对争议解决机制的法律基础、类型组合、适用范围、纳税人地位和权利以及透明度问题作出系统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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