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地球工程技术的国际法规制
武俊松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加拿大滑铁卢大学Balsillie国际事务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

关 键 词:全球气候变化;海洋地球工程技术;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技;二氧化碳
摘  要:

  海洋地球工程技术作为一项新兴的海洋科技,因其在海洋环境科学方面存在不确定性而备受国际社会的争议。从法律监管的角度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伦敦倾废公约》及其议定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条约均在一定程度上对海洋地球工程技术起到规制作用。尽管如此,海洋地球工程技术仍对现行国际法律规范提出了诸项挑战。尤其是,国际法碎片化无法为海洋地球工程技术法律监管构建良好的治理范式,国际法律规范的内在局限性难以为海洋地球工程技术全球治理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相关国际法律责任的认定及承担具有复杂性。对此,我们应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通过完善国际法律规范、重视非国家行为体的事务参与、执行预防性方法等方式,实现对海洋地球工程技术的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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