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功效不显、作用不彰的问题表明现行涉外法治人才的教育以及课程体系存在不足,未能把符合多元国际社会需要的全球胜任力涵盖其中。作为既能胜任竞争也可胜任合作的多维度能力,全球胜任力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是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必须具备的能力,因而是我国新时代法学教育需要增强的领域。目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研究生课程体系普遍注重的是国际规则的知识与技能传授,却不够重视国际视野的提升,未能把全球胜任力有效地涵盖进去。在研究生课程体系的改进上,应当对“强化模块课程”加以调整,增加蕴含全球胜任力内涵的世界法律文化、比较法、可持续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专题课程,并将“素质提升课程模块”的讲座模式调整为相对固定的“讲座教授+”模式,注重涉外法治人才视野与价值观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