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当前,中国宪法基本权利研究忽视了基本权利条款的域外空间效力,对基本权利条款域外适用问题重视不足。立足国际交往日益频繁的时代背景,需要重新思考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的适用范围,对传统的以领土边界为限的国家义务观念进行审视。同其他部门法一样,宪法的基本权利章节同样具有强大的域外适用潜力,即在国家领土外的人在一定条件下可向国家主张基本权利,相应地国家需承担在域外尊重和保障其基本权利的义务。比较法经验表明,基本权利条款域外适用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已是大势所趋。我国宪法虽未明示域外空间效力,但基本权利条款域外适用有深厚的政治哲学基础,并可从宪法序言、我国加入的人权条约以及我国的国际关系立场获得解释动力。基本权利条款域外适用理论丰富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宪法学的知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