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特聘教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客座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就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所作系列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长远所需”和“当务之急”,凸显了新形势下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涉外法治建设成就巨大、来之不易,但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亟待弥补。我国海外利益全方位多层次高速度拓展,外部法律风险与挑战前所未有,干涉与反干涉、制裁与反制裁外交斗争激烈,客观上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以法斗法”“以法制法”,丰富外交斗争法律“工具箱”,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不断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