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反外国制裁法》为我国应对外国制裁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其有效运行离不开科学、完备的配套实施制度。《反外国制裁法》文本对实施的执法机制、司法机制、守法机制进行了初步规定,但从实施层面看,仍存在主管机构职责分工及工作规则不明确、实施程序的可操作性相对较弱、合规指导规则缺失等不足之处。欧盟实施制裁与反制裁措施的实践为我国思考和调整《反外国制裁法》的实施机制提供了制度经验。为切实发挥《反外国制裁法》的对外斗争功能,应健全反制裁主管机构制度安排,设置科学、严密的反制裁实施程序,并颁布反制裁合规指导规则,从而更好地回应我国当前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的战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