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浙江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助理
当今社会,以美国为代表的霸权主义国家愈加频繁地通过金融、贸易等单边制裁手段迫使目标国家及实体改变行为,以达成自身国家安全和政治经济利益目标。为应对此类国内法律法规、行政命令的不当域外适用,中国出台了《阻断办法》和《反外国制裁法》维护本国主权与正常经贸交往,但这也导致中国企业面临遵守外国制裁法律而受到中国阻断立法惩罚,或者执行阻断禁令遭遇外国制裁而失去市场的两难困境。这是管辖权扩张和制裁对象精确化的美国制裁趋势与我国阻断立法体系间的冲突,引发棘手的实践案例并导向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博弈。由此,中国阻断立法体系本身应进一步完善,方能助力中国企业通过明确的豁免申请与救济制度和外国主权强制原则抗辩来搭建合规模式,找到困境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