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非互惠在多边贸易体制的演进范式可概括为,从“隔绝的非互惠”到“例外的非互惠”再到“去边缘化的非互惠”。这一过程与发展中国家推动“承担义务的非互惠”到“履行义务的非互惠”再到“非完全互惠”的发展相匹配,是发展中国家总结参与多边贸易体制经验教训的结果,更是WTO治理沿着发展与进步方向演进的体现。然而以发展为导向的理念尚未成功转化为具体的制度或机制保障。非互惠从边缘向核心演进的过程中与互惠的兼容度降低,预示着多边贸易体制中非互惠去边缘化的过程将面临诸多现实挑战。WTO成员在未来须进一步强化以规则为基础的非互惠制度体系共识,在多边贸易规则对成员利益多元化的包容性与规则适用的普遍性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