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红嫚:我国法院适用“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之实证分析
秦红嫚

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关 键 词:涉外监护;法律适用;有利于被监护人
摘  要: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监护案件的司法实践表明,有关涉外因素的判断多是考量主体涉外;纠纷中涉未成年人监护的占多数;审理程序多以普通程序为主且一审审结的案件占多数;选择准据法的依据存在差异,且法律适用结果均为中国法。有些法院在选择“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的过程中并未说明“有利于”的考量因素,忽略“有利于”的条件限定,仅凭冲突规则中的一个或多个连结点选择准据法,且存在混淆法律选择前和法律选择后仅提及实体法中“有利于”的判断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是现行实体法中缺乏配套规定、冲突规则条款本身缺乏可操作性、法律选择司法运用的障碍等。建议通过明确“有利于被监护 人”的判断依据和考量因素、特定化“当事人”的范围、规范裁判逻辑等途径,完善我国涉外监护法律适用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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