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当今全球能源治理体系的主要特点是全球能源版图正在重塑、传统的全球能源治理机构纷纷转型、全球能源治理新平台不断涌现等。全球能源治理体系的滞后性比较突出、全球能源治理机构间的协调性明显不足、全球能源治理规则的硬约束有待增强等则是目前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存在的主要缺陷。可以通过加快全球能源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强国际能源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中国际法规则的普遍效力等方式完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中国应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俱乐部,积极为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