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组负责人是黄进教授,课题组成员包括黄进、鲁洋、霍政欣、杜涛、肖永平、张辉、黄志雄、何志鹏、蔡从燕(以撰写内容为序),全文由黄进、何志鹏、霍政欣审定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现代国际法理论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核心理念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内涵包括国家主权观、国家安全观、国家利益观、国际体系观、 国际和平观、国际合作观、全球治理观和全面发展观八个方面。在这一思想指引下,中国积极践行和维护国际法治,坚持多边主义,推动解决全球性挑战与国际性问题。这一思想不仅继承与发展了中国的国际法政策与实践,促使国际社会日益认识到中国是国际法律秩序稳定、可预期、可信赖的维护者、建设者与贡献者;而且提高了中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让中国的主张和倡议受到了国际社会更为广泛的关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际法治观作为中国国际法治观念与思想的集大成者,不仅有利于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而且有利于促进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不仅有助于推动国际合作与共赢的实现,而且有助于推进国际法的普遍性与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