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
为保护跨国就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20 世纪五六十年代,社会保障国际合作普遍兴起,国家之间逐渐建立双边或多边协调合作机制。中国社会保障双边合作事业始于21世纪初,经过近20年的探索实践,中国的社会保障双边合作取得重要进展,在维护跨国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然而,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国际合作实践相比,中国的社会保障双边合作还仅限于社会保险费用互免事项,在社会保障待遇输出、福利衔接方面涉及较少,实现社会保障的互联互通仍任重而道远。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在大量输出劳动力的同时也会吸引外国劳动者进入中国境内就业。与之相适应,应当对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合作制度与实践进行总结完善,实施更全面的社会保障合作,特别应在累计计算条款、福利输出条款等领域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