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WTO 案例教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由于边境后监管分化所导致的非关税壁垒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监管合作成为近年来贸易协定谈判的新议题。WTO 代表的多边贸易机制在国际监管合作议题上几乎没有新的进展,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成为国际监管合作规则发展的次优选择。在CETA、TPP 和TTIP 等新一代国际贸易协定中,国际监管合作规则从“负面一体化”转向“正面一体化”,并以“善治的监管”为核心,以实现国际监管协调或一致。中国应当关注国际监管合作规则的发展动向,并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积极推动国际监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