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
南海地区安全合作机制的建立与维护是中国在全球推动建设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的缩影与样本。与国际法治不同,全球治理依据但不限于国际法,而国际法治虽相对独立于全球治理但又受后者深刻塑造。相对国际法治而言,在全球治理领域,中国的策略选择空间与利益更大。以南海仲裁案为核心的国际法律战是美国在南海地区实行“成本强加战略”破坏中国主导的南海地区治理秩序的战略的一部分,南海地区安全合作机制建立在中国作为定义一方主导的全球治理及国际法治以及中国与东盟国家基于“一带一路”而形成的市场一体化的基础之上,而南海地区安全合作机制应以程序化机制为优先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