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建:建立法院判决全球流通的国际法律制度——«海牙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草案»立法资料、观点和述评
徐国建

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

关 键 词: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特委会会议;《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摘  要:

  2016 年6 月1- 9 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荷兰海牙召开特委会第一次会议,

  就“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草案”开始政府间谈判。该公约草案分为“范围和定义”、“承认与执行”两章,共15 条,与2005 年«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有内容和体系上的密切联系。其适用范围、承认与执行的一般原则、判决可以被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根据以及判决承认和执行的特别问题等部分内容皆以«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的相关规定为蓝本而制定。此项公约草案的起草和谈判将有助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国内法院判决全球流通的国际统一法律制度,增强国内法院判决效力的发挥,发挥国内司法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等国际民商事活动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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