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2011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面对国际法上缺乏统一明确的证明标准的现实,通过对国际法院判例的实证分析,发现国际法院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普通法系的证据标准体系,并通过对相同类型和性质的案件进行比较,发现同类案件采取的证明标准具有很大程度的一致性。据此,结合网络攻击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可能的属性,并考虑到网络攻击自身的特殊性,试图初步回答网络攻击国家责任判定中证明标准的合理界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