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空军预警学院人文社科部讲师
马尔顿条款独创性地将实在法与自然法联系在一起。它既是一项习惯国际法规则,同时还具有国际强行法的性质。然而,在国家间政治利益诉求和立场主张差异较大的国际社会中,习惯国际法的识别标准模糊,作为自然法概念的“人道原则”和“公众良知”又难以把握,这些都限制了马尔顿条款在国际法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因此,要紧扣国际法的人本化发展趋势,通过硬法与软法互动模式,不断挖掘马尔顿条款的潜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