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由于国际法的发展长期受到“战争与和平两分法”的影响,作为国际法分支的战后法其发展一直未受到国际社会重视。随着国际社会与冲突后重建相关的和平与安全问题重要性的凸显,已有越来越多的国际社会成员参与到冲突后重建实践当中,战后法通过规范国际社会成员的冲突后重建行为以实现冲突后社会持续和平的思想也已为大多数国际社会成员所认同,构建和进一步完善战后法体系对于冲突后社会的法治建设、和平恢复以及基本人权保障都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