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国际体育仲裁院作为专门的体育争端裁决机构,通过国际奥委会及单项体育组织的章程及运动员协议,获得了对体育争端的强制管辖权。晚近,也逐渐获得了体育组织、运动员以及各国法院的广泛认可。2015年1月,德国慕尼黑地方高等法院对德国速度滑冰运动员佩希施泰因案作出裁决(以下简称"慕尼黑裁决"),裁决内容挑战了国际体育仲裁院的权威地位,对体育仲裁院管辖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造成了一定的冲击。面对体育争端当事方对争端解决独立性、公平性的更高诉求,国际体育仲裁院须进一步推进改革,提升独立性,摆脱滥用垄断地位的嫌疑,维护其管辖权。